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谢亚龙受贿案,开庭审理整个过程历时12.5小时,法院一共对谢亚龙提出12项指控,谢亚龙否认了1、3、4、5、7、8、10和11项。谢亚龙上午在法庭翻供称遭受刑讯逼供,谢亚龙自称遭受了刑讯逼供并列举部分事实,根据谢亚龙律师的介绍谢亚龙曾在看守所内,遭到了吊打、电击、抽耳光、不让睡觉、言语侮辱等刑讯逼供措施。上午法庭辩论的焦点围绕是否刑讯逼供展开,辩护人当庭提供了非法证据取证的线索。
公诉人当庭提交办案人员没有刑讯逼供的书面证明,下午的庭审过程中辩护律师没有就刑讯逼供继续举证。按照程序被告人或者辩护人一方在庭审过程中,需提出刑讯逼供的线索或者证据材料。法庭随之要进行证据合法性的调查。不仅辩护人当庭提供了非法证据取证的线索,公诉人也当庭提交了办案人员没有刑讯逼供的书面证明。在这样的大案中出现这样的情况很有意义,起码表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逐渐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