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8月犯罪嫌疑人姜兆臣,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伙同他人持枪杀人后潜逃,以“苏佳”之名持伪造护照逃至吉尔吉斯斯坦。公安部获悉姜兆臣可能在吉尔吉斯斯坦的信息后,立即请吉方予以核查经吉执法部门核查,确定“苏佳”即我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姜兆臣并将其缉捕,今年10月23日吉方2名执法人员及我驻吉使馆警务联络官共同将姜兆臣押解回国。
公安部与吉尔吉斯斯坦执法安全部门执法合作关系发展顺利,今年4月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访吉,进一步推动了中吉执法安全合作全面深入发展。这次姜兆臣被成功缉捕回国,是中国警方开展国际执法合作的又一成果,也表明我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国际执法合作更加密切。任何企图逃避惩罚的犯罪嫌疑人,无论躲到哪里都难逃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