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曝光大连海边惊现裸体男身旁有多名外地女游客,中山区东港海边灯塔大坝附近突然惊现一群裸体,视野中有5名男子赤身裸体地躺在岸边的礁石上,“全身上下就有个泳帽。”多人均感觉浑身不自在,在他们身旁还有几名外地女游客也有不谙世事的儿童。“正好是周末,到海边的游客挺多,这些裸泳的人也太不像话了,光顾着自己舒服了,他们考虑过别人的感受吗? ”,众人在大连海滨浴场裸体玩水有损城市形象。
一些土生土长的大连人已经习惯了裸泳每年夏天,在北大桥浴场星海湾浴场等地方都会有海里裸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如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将会处罚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但是大连每年的夏天,市内浴场管理部门对裸泳裸晒行为进行制止和劝说,但一些人还是我行我素另外还有更多的群众反映,某些居住面积距离旁边居民楼很近相互直视,经常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到对面楼居民家中情况。
“对面楼的4楼,租给了一群年轻男女,每到晚上这些人开着灯在屋里赤身裸体地跳舞,而且不挡窗帘,太不雅观了。”,随着气温升高都有市民在家里裸体惹邻居不满。市民李女士也有过类似遭遇说起那些,在家不穿衣服的人她就气不打一处来,“我家对面就有一个男的,经常在家光着身子,有一次被我家小孩看到了,问我那人为什么不穿衣服,我都不知道怎么回答。 ”。李女士表示在家不穿衣服确实是市民的自由,但是不能建立在损害公众利益的基础上。
据了解裸泳在国外早已存在且再平常不过,世界上许多国家都为裸泳开辟了专门的浴场。那么裸泳休闲方式又是否适合中国人呢?大多数市民反对在旅游区这样的公共场所裸泳。也有更多市民认为在公共场所那就必须讲公德,还有的市民则认为人们应当接受新的休闲方式。资讯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表示,居民如果在自己家中暴露身体行为并没有任何违法,只能归纳为个人不文明行为不能强制改正并给予处罚。
至于对他人造成“视觉污染”因其是在自己家里的行为,公权力无法对其进行干涉否则必然导致权力泛滥。有社会学家表示无论是裸泳还是裸体在家走动的人,大都是打着自由解放的名义旁若无人但这种自由,不能建立在损害公众利益的基础上否则就构成了社会的“视觉污染”。无论时代怎样发展变化社会共同认可和遵循的道德标准,和行为准则是不会改变的因此作为社会的一员,每个人都要时刻考虑他人的感受约束自己不当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