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报道芦山地震遇难者获抚恤金5千元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对“4·20”芦山7.0级地震灾区受灾群众过渡安置期实施生活救助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为妥善做好“4·20”芦山7.0级地震灾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省委省政府决定对受灾群众实施过渡安置期生活救助。五千块在现在这种物价飞涨的时候能干嘛一个苹果手机的价格,人命不值钱比国外人命贱如果社会捐款归政府管的话肯定不能接受。但如果社会捐款不归政府管而是慈善机构管这个数字完全可以接受。《通知》中指出将为“4·20”芦山7.0级地震遇难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发放对象为遇难人员家属(直系亲属)标准每位遇难者5000元。
让每个公司和基金或个人的捐款都可以查到,然后公示所有捐款的用途费用还我们一个知情权。同时《通知》中还指出将对“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受灾群众进行临时生活救助包括发放补助金和救济粮,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补助金和1斤成品粮救助期限为6个月。做好灾区孤儿、孤老、孤残安置工作确保基本生活,为因灾导致的孤老、孤残人员每人每月提供600元基本生活费,受灾的原孤老、孤残人员补足到每人每月600元补助期限为6个月;对孤儿按集中供养的每人每月1130元、散居的每人每月678元的标准执行。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将给予定期补助,凡是在地震中造成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不受父母年龄限制全部纳入特别扶助范围。
对独生子女死亡的夫妻给予每人每月135元的扶助资金(父母各135元),对独生子女三级以上伤残的夫妻给予每人每月110元的扶助资金(父母各110元),直到夫妻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如以后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即停止扶助。对因灾房屋倒塌和严重毁损无房可住的农户,给予每户2000元的自建过渡房补助。市县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再增加每户1000元的补助。对于受损的房屋,依照《四川省农村房屋地震破坏程度判别技术导则》,农房损坏划分为轻微损坏、中等破坏、严重破坏3个档次,每户维修加固补助标准分别确定为1000—2000元、2000—4000元和4000—5000元。具体对每一农户的补助金额,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和掌握。
省政府办公厅还在《通知》中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准确把握政策,抓紧组织实施,规范严格管理,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挤占挪用和虚报冒领行为严肃予以查处。失去亲人的痛就值5000社会各界不是都有捐款么,而且都不少怎么到了灾民手里就5000?多少自然灾害死了国家也没赔偿能给已经很不错了。何况还有灾后重建上的援助死的太不值钱了,温州动车事故是90万这以差太大了捐款的资金用于灾后建设,但是几个亿得用途最好跟全社会人民有个交代,毕竟红十会的事情大家对其信任感略低不是一般的。但你们打着老百姓的名义要的收的那么多钱,如今都用到大大小小哪些地方去的请公开明示一下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