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岁的老人应安明一人拿着铁锨在圆坟,小坟头基本圆好里面埋葬的是他的爷爷。应安明是太康县逊母口镇陶母营村人,由于儿子在外地打工春节期间没有回来,坟墓周围一个个新坟头已经圆了起来。应安明说其他村民家的坟早都圆好了,周口一夜恢复百万座坟墓没有圆起来的,主要是一些村干部以及家里没有劳动力的人。
新坟特别刺眼由于上面都是黄色的新土,不时的有灰喜鹊站在上面觅食村民说,新土里面虫子多雀都喜欢在上面刨食。村民程慎斌则在路边吸着烟远远地看着应安明。程慎斌回答得简洁利落“大家平(坟)我就平(坟),大家圆(坟),我就圆(坟)。”。沿着县城向西马路边突然出现排列有序的墓群,“王家祖坟”在太康县几乎成为标志性地方。
为维护社会法制统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国务院对现行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决定:
一、修改5件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
(一)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复议后拒不执行复议决定,又不起诉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强制更改企业名称,扣缴企业营业执照。”
(二)将《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修改为:“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三)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税务机关按照前款方法确定应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价值时,还应当包括滞纳金和拍卖、变卖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十五条修改为:“对价值超过应纳税额且不可分割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税务机关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无其他可供强制执行的财产的情况下,可以整体扣押、查封、拍卖。”
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罚款以及拍卖、变卖等费用后,剩余部分应当在3日内退还被执行人。”
(四)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
(五)删去《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二、废止5件行政法规
(一)《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1951年4月24日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发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1991年4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2号发布)。
(三)《非贸易非经营性外汇财务管理暂行规定》(1994年3月24日国务院批准1994年3月29日财政部令第7号发布)。
(四)《事业单位财务规则》(1996年10月5日国务院批准1996年10月22日财政部令第8号发布)。
(五)《行政单位财务规则》(1998年1月6日国务院批准1998年1月19日财政部令第9号发布)。
本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