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报道中新网12月25日电据台湾“中央社”称,开算命馆的54岁陈姓男子以祭拜“欢喜佛”消恶运,恐吓母女3人以性交等仪式祭拜性侵6年被判徒刑19年6月。54岁的陈男行动不便仰赖坐轮椅行动在苗栗县,开设算命馆自1994年起与一名离婚妇人交往,2000年间陈男告知妇人需祭拜“欢喜佛”,要想度过人生关卡每周以性交仪式祭拜“欢喜佛”。
妇人深信听从陈男以“欢喜佛”协助促成妇人购房,妇人事成未还愿激怒“欢喜佛”母女恐遭不幸,被多人轮暴2005年要求母女3人拍裸照等不同祭拜方式,回向给“欢喜佛”2名女儿自小受母亲灌输祭拜,“欢喜佛”及因果报应观念担心恶运降临而不敢违抗,自2005年2月至2011年6月间遭陈男性侵殴打,长达6年之久饱经风霜苦不言堪受尽了凌辱与猥琐。
另外陈男在2008年以妇人的2名女儿祭拜时敷衍,要求母女参加膜拜“欢喜佛”团体训练课程,收取每期一人新台币14万元费用及回向替身费,共1年2期妇人及女儿要为陈男工作还要借款,缴付相关费用妇人及女儿在2011年间与陈男因决裂,因担心遭噩运降临仍四处寻找解厄方法,妇人的大女儿因接触到正规宗教信仰发觉有异,向好友同学吐露经警务友人协助向苗栗地检署提告。
陈男否认性侵指称他与妇人为男女朋友对妇人的,2名女儿以叔叔自居他与妇人的2名女儿性交,也并未违反她们意愿苗栗地方法院一审,判处陈男徒刑19年6月陈男及检察官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以一审并无不当判决驳回不予翻案,全案诈欺取财及诈欺罪不得上诉其他部分得上诉。【更多热点请上新浪新闻APP 随时随地掌握天下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