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一位网友在风景如画的望虞河边采风摄影,发微博时无意间发现自己竟拍到了一大片罂粟花,他马上将图片转发至常熟公安局的官方微博上。经警方调查该片罂粟系螃蟹养殖户杨某所种,杨某因听说罂粟可以预防螃蟹拉肚子,降低螃蟹死亡率便在自家蟹池边上种植了,20多平方共计2000多棵的罂粟日前,法院审结该案杨某被诉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今年5月份网友“金太郎”在微博空间里分享,一张自己在常熟望虞河边的采风照片中,一大片像罂粟的植物引起了他的注意确认,这些植物确实是罂粟后他马上将图片转发,至常熟公安网上微博接到网上举报,派出所民警立即到达望虞河边的蟹塘附近,发现的确存在举报中类似罂粟花的植物。确认植物系罂粟民警对现场保护,将蟹池负责人陈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调查该片罂粟系陈某之妻杨某所种,听说在养殖螃蟹的过程中若加入罂粟,可以预防螃蟹拉肚子降低死亡率,为让自家螃蟹养殖得更好她背着丈夫,从朋友家中偷拿些罂粟种子种在蟹池边,种植了20多平方共计2000多棵的罂粟。公安机关随即对该片罂粟进行了铲除,当事人杨某次日至公安局投案自首。公诉机关认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报请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违反法律规定,非法种植罂粟数量达2124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鉴于当事人杨某系自首且已六旬,自幼文盲一直本分务农事发后,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认罪态度,较好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故对其作出,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的判决。本案被告人杨某明知罂粟是毒品原植物,还予以种植虽未用于贩卖流通或吸食。
被告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不能因其对法律的无知而逃避刑事责任的追究,承办本案的法官和工作人员提醒大家注意: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就已经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