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明确规定,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包括指纹信息,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经过努力这两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公安部提出了今年年底前完成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各项准备工作的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制定了筹备工作方案和总体技术方案、人口信息和制证系统升级改造方案,各地公安厅、局,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了初步工作方案,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年底前全部完成为持一代证公民换发二代证工作。
全国公安机关推进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30日召开,就推进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和停止使用一代证工作进行部署。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会上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积极主动服务,扎实推进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准备工作,今年内为所有持一代证群众换发二代证,为明年1月全面启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和停用一代证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