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署广州特派办在商业银行新增贷款投放结构和资产质量专项跟踪审计调查中发现,2010年1月以来重庆楚和商贸有限公司等19家单位,利用各商业银行公营账户向个人账户划转资金的平台,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涉及9000余个银行账户,交易金额累计达450亿元人民币,其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该审计结果及时上报国务院有关部门,立即引起了多位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先后作出批示要求立即查办该案维护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
专案组初步锁定了一个以广东潮汕籍陈氏三兄妹为核心,通过亲戚、朋友、同乡关系为联系纽带,涉案人员30多名的非法地下钱庄犯罪团伙。该团伙利用在重庆注册“空壳”公司等方式,设立了20余个对公账户及数百个个人账户,同时在广东深圳等地设立“业务联系人”。“业务联系人”在接到业务后,随即将“客户”对公账户的资金转入重庆事先注册好的对公账户中,重庆方再将资金转入个人账户,最后转入“客户”指定的账户中,或者非法为“客户”兑换外汇出境并收取交易金额的1-3%作为手续费,从而满足客户规避人民银行对企业基本账户和现金的管理、逃避金融监管将资金汇到境外,隐匿资金走向等非法目的完成整个犯罪过程。
通过更进一步的调查逐步发现,除国家审计署广州特派办调查发现的450亿元涉案资金以外,从2010年10月以来又有117亿元异地资金流入重庆19家涉案对公账户中,流入资金涉及100余家单位和个人,分布在广东、北京、大连等多个城市,资金来源涉及珠宝、首饰、电子、建筑等行业,涉案金额累计达560亿元,上述资金在划入重庆的多个涉案个人银行账户后又被转往异地。
在全面摸清该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和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后, 5月6日专案组在重庆、深圳两地分设抓捕行动指挥部,会同广州、深圳两地警方集约近百名警力,在三地对犯罪团伙实施统一收网行动,当场抓获涉案人员25人。该案总涉案金额高达560亿元,警方目前已冻结涉案账户共计912个,冻结资金5.4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