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五届深圳性文化节暨亚洲(深圳)成人博览,10月1日在深圳会展中心举行。展区有一些商家大肆展销催情药,一种名为“迷奸粉”的快速催情药被放在最显眼的位置,商家毫不掩饰地在向人们推销,包装上都没有找到进口许可的文号或国产药的药准字号。性文化节上的观众或许确有一部分是想学点“文化”的,但毋庸讳言其中有不少人还是冲着内衣时尚表演、人体彩绘表演等香艳内容去的。那些火爆无比的表演场面,到底是“文化”多点还是“性”多些,看客们心中被勾起的,是对文化的热爱还是邪火在燃烧,也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了。竟然连“迷奸粉”也开始在“性文化”的幌子下公然叫卖了!“迷奸粉”竟然也是“性文化”?相关部门该出手管一管了。
时代不同了,谈“性”色变如今已成历史,但同时社会上却出现了一些“矫枉过正”的苗头。各种与“性”有关的活动泛滥成灾就是表现之一。有些地方的性文化节火得一塌糊涂、日进斗金,可谓是届届诱人、场场爆棚,其火爆的程度和圈钱的迅速都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后来者。可是尽管打着“文化”的幌子,可人们在当今的某些性文化节上却往往只见“性”不见“文化”。如果忽略了“文化”内涵,只是一味地在“性”和“色”上做文章,推销性产品、挑逗观众的猎奇心理,岂不有“制黄贩黄”之嫌?不少性文化节惹火的,恐怕既不是文化更不是文明,而是主办方和商家的钱袋子吧?搞一些性知识、性文化方面的展览,或者推销按摩棒等情趣用品,在性文化节的现场都是正常的。毕竟视性为洪水猛兽的时代已一去不返,人们对性的态度日益开明,有人甚至已经从“大方谈性”发展到了追求“性的享受”的阶段。然而大摇大摆叫卖“迷奸粉”这种行为,即使发生在以“性”为主题的性文化节上,仍然是不能让人容忍的这不是公然鼓励违法犯罪吗?如果由此造成了对无辜女性的伤害,谁来负这个责任?无良商家自不必说,活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恐怕也难辞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