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爆料大连市旅顺口区65岁的一村民王林说,2012年8月他和老伴将积攒了大半辈子的积蓄,20万元借给儿子交新房首付款不成想儿子,不仅不归还还对欠钱一事矢口否认更对父亲动手。无奈之下王林一怒将儿子告上法庭近日法院,一审宣判王林的儿子还款老父说借给儿子20万,儿子事后拒不认账王林表示早在2012年8月,40多岁的儿子王小明因老房动迁购买新房但是,老房动迁款没下来新房要交首付款急用钱王林,和老伴就带着儿子到银行取出20万元借给儿子。
据悉当初因为考虑是父子间借钱就没要求打欠条后来他们,要求儿子打欠条儿子以各种理由推托他们觉得是自己,亲生的儿子差不了事便没坚持但是等到2012年11月了,儿子老房子的动迁款发了下来左等右等也不见儿子,来还钱老两口坐不住了去向儿子索要但儿子竟然称自己,不欠父母的钱老两口十分生气在那段时间几乎天天,向儿子要钱2013年6月和7月在索要欠款过程中儿子,竟然动手把老父亲打得鼻青脸肿父母伤心至极报了警。
当地公安机关在了解事情原委后建议老人通过诉讼渠道,要回自己的钱律师出示间接证据有派出所接警记录,2013年8月老两口委托辽宁圣邦律师事务所张荣君律师,将儿子王小明告上法庭索要20万元欠款由于没有,20万元欠款的直接证据张律师展开了多方面的调查取证。张律师表示10月15日旅顺口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王小明并未露面张律师向法庭出示,多份间接证据包括王林在银行开销户的登记证明等等。
另外还有父母向儿子索要欠款的录音、派出所接警记录其中,2013年6月的派出所接警记录显示接到市局110指令后,巡警7分钟赶到现场经了解王林的儿媳姜某某到公公家,拿东西公公不让拿称儿子儿媳借款20万元没还而且不养老,双方发生家庭纠纷张律师说在这些证据中最主要的,还有一份是他到银行调取的是2012年8月王林领着儿子,到银行取款后儿子代替父亲在《客户取款凭条》,“取款人”一栏签上了儿子自己的名字留下痕迹证据。
一审被判还款20万儿子不服提出上诉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决定采纳了张荣君律师的代理意见法庭认为,原告虽然未向法庭提供欠条直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但原告所提交的证据可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足以证明被告向原告借款人民币20万元的事实不久前,大连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王小明应偿还,当年其父母借款人民币20万元整理应归还也必须,但是王小明不服一审判决蠢蠢欲动已提出上诉。